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屏東縣林邊、佳冬淹水救助金已發放
針對國民黨黨主席吳伯雄質疑屏東縣政府未發放災後補助金,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鄭文燦今(24)日表示,吳伯雄先生於八八水災災期間很少下鄉,難得到了屏東,明明屏東縣林邊、佳冬鄉的淹水補助金已經發放,卻在沒有查明事實的情況下,任意造謠抹黑,進行政治鬥爭,令人遺憾。
鄭 文燦指出,行政院撥給屏東縣政府的十億元墊借款中,八億一千兩百六十萬元用在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佔經費的絕大多數。其中淹水救助金部 分,屏東縣政府在災情嚴重的林邊鄉、佳冬鄉設有十幾個服務站,在三天內針對淹水戶發放救助金,每戶計二萬元整;截至8月21日止,共發放7,017戶,金 額達一億四千多萬元。
鄭文燦遺憾表示,國民黨主席昧於事實、刻意抹黑,如果屏東縣政府將救助金放在自己口袋裡,屏東縣的災民怎會不出來抗議?顯然國民黨中央與地方公職唱雙簧,刻意抹黑屏東縣政府。鄭文燦批評,吳伯雄主席作了非常壞的示範,在人民承受災情痛苦時,企圖從中得到政治利益。
鄭文燦質疑,在第一線認真救災的縣長,居然遭受政治抹黑,這是全民不分朝野、合力救災的表現嗎?希望馬總統與吳主席真正苦民所苦,瞭解真相。國民黨抹黑的舉動,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在災民的傷口上撒鹽。
另 針對外交部長歐鴻鍊臨時缺席我邦交國駐台使節的賑災義賣,鄭文燦批評,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對不起邦交國的愛心。不僅外交部長失禮,外交部次長等到活動快 結束才到場,更是嚴重失職。加上救災期間外交部長歐鴻鍊到捷克打球、駐日代表馮寄台到歐洲旅遊,外交部儼然變成歐洲旅遊局。民進黨要求,外交部應該立刻改 組,歐部長必須認錯、下台。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
- 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8.126億元
- 鄉鎮救災復原經費:0.95億元
- 林邊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6241戶,已發5189戶
- 佳冬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2066戶,已發1828戶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清單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勞保局提供之權益保障措施
勞保局提供以下權宜措施,保障受災民眾權益:
1. 因風災發生與工作相關之意外,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
如因風災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遭逢意外,過去必須視個案狀況逐一認定,此次風災勞保局將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民眾因職災就醫可免除部分負擔,並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及職災保護家屬補助。
2. 緩繳勞、就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並免徵滯納金
災區內投保單位之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得延後半年繳納,不予加徵滯納金,欠費催收暫不催繳,暫不移送強制執行;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檢附受災證明文件,比照辦理。
3. 民眾申請喪葬津貼可直接切結請領,免附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
由於支出殯葬費收據可能遭毀損或遺失,並為讓民眾迅速領取給付,紓解急難,申請喪葬津貼可檢具切結書,切結確係由其負責埋葬及支出殯葬費用,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喪葬津貼、農保喪葬津貼及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4. 申請勞保遺屬年金及或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也可直接切結請領
如因此次風災導致原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影本遭毀損或遺失,申請人得檢具切結書,切結在學者確仍就學中,即得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5. 簡化給付申請手續,從寬從速核發給付
投保單位因風災無法代為申請,可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免蓋投保單位印信,申請人印章遺失者簽名即可;如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可改用郵政匯票;如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直接連線查詢。寄送申請書件時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勞保局會以專案迅速辦理。
相關申請表格下載
- 勞保5個月喪葬津貼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 在學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 國保喪葬給付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DPP黨團提案之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方案
- 房屋現金救助,全倒100萬,半倒最高50萬。
- 獎勵僱用災民:(1)災區公共工程應優先僱用災民(2)廠商僱用災民失業者,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
- 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災區災民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為期半年
詳細措施比較表:
民進黨黨團VS行政院---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比較表
銀行公會通過房屋滅損房貸餘額銀行有條件承受
- 受災戶房屋毀損,銀行將視房屋毀損,給予房貸本金及利息缓繳,最長 5年,申請期限至今(98)年12月底。
- 「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並拆除完畢,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可不必再清償貸款餘額,申請期限從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
(一)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措施:
銀行或發卡機構對各項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請衡酌個人受災戶還款負擔,自行訂定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方案。
(二)展延措施:
借款戶或持卡人確因受災損致還款困難者,銀行或發卡機構得依受災戶之申請,提供展延措施如下:
1.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
(1)「受災戶因房屋全部毀損經清理後仍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緩繳5年。
(2)「受災戶因房屋部分毀損(例如:牆壁破損需進行修繕)經清理後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緩繳5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一般房屋受災戶(例如:淹水戶等)」,房屋貸款本金緩繳2年及利息緩繳0.5年。
2.以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如修繕、週轉用途)或其他擔保貸款:貸款本金緩繳1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個人無擔保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貸款本金利息、信用卡或現金卡應繳款項緩繳0.5年,到期得視受災戶財務還款負擔再延長0.5年。
4.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緩繳1年。
(三)暫緩催收及暫不報送不良信用紀錄
銀行或發卡機構同意於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緩繳期間,對受災戶暫時免予催收及免報送聯徵中心不良信用紀錄。
(四)借款期限順延
展延期限屆滿後,借款人及持卡人應依原契約條件繼續還款,但原借款期限得配合本金緩繳期間往後延長,貸款利息緩繳期間之利息總額得於貸款剩餘期限(含延長之期間)內平均攤還。
(五)暫緩強制執行等
已列逾期放款或逾期帳款但尚未強制執行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於3個月內對擔保品暫緩強制執行或暫緩扣薪;已進入強制執行案件,銀行及發卡機構應先行暫緩執行,於主動了解債務人及擔保品狀況並審慎評估後再行辦理;對保全程序之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應審慎評估後再行決定是否辦理。
(六)申請文件
受災戶申請上開緩繳措施,應檢具地方主管機關(例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者,並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
(一)承受原則:
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毀損,提出申請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得以其因風災毀損而經政府認定之房屋及土地,抵償自用住宅建物及土地部分之貸款餘額。
(二)承受適用對象:
1.須為自用住宅因莫拉克風災造成建物毀損,或建物及土地滅失,且經政府機關(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認定滅失或全部毀損並經拆除者。
2.以受災戶提供其自用住宅為擔保,向銀行申借之購屋貸款為限。
3.受災戶有數棟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者,僅能就其中1棟申請承受。
(三)承受額度:
依受災戶生命財產損失程度及有無償債能力等原則,區分為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或僅承受建物部分貸款二種情形:
1.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
受災戶本人或配偶死亡、或受重大傷害、或受災戶本人及配偶無償債能力、或土地已流失且查無其他財產可供求償者,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毀損之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及土地貸款餘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2.承受建物部分貸款
前列情形以外之受災戶,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之毀損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部分貸款餘額扣除銀行查獲受災戶其他可供求償財產之價值後所得之金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四)受理期限:暫訂98年9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嗣後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再行調整)
(五)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受災戶之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並拆除完畢後,檢具下列文件向原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1.政府機關出具房屋因風災滅失或毀損須拆除之證明文件,或經銀行實地勘查房屋已滅失或毀損拆除屬實者。
2.房地登記簿謄本或房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地價稅收據、房屋稅籍證明)。
3.戶籍資料影本。
4.切結未重複申請承受之書面聲明。
5.其他相關文件。
三、企業受災戶原貸款協助措施:
本會為因應金融海嘯,已訂有企業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機制之紓困措施,受災企業如有需要,依循上開機制向經濟部紓困窗口申請債務協處,或由各銀行衡酌個案情形自行與企業受災戶協商處理。
四、銀行對受災戶其他協助事項
(一)台灣銀行等七行庫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
為提供災區受災民眾相關貸款諮詢服務,本會已協調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及台灣中小企銀等7家行庫,自98年8月15日至98年11月20日(包括例假日),共計14週,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提供相關協助。
(二)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080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
本會已洽請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供受災戶洽詢莫拉克風災各項貸款、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案件之協助措施。
0819銀行公會新聞稿
馬英九對於「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昨天馬英九在國際媒體前再度對「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97年修憲後,總統處理國防、外交的憲法職權漸漸明確,在國防上,總統透過每週、月例行的「大、小軍談」管理國防事務,外交上就以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為主要幕僚,透過例行會議把較重要的外交訊息報告總統,由總統做最後的決定。而這三長獲得外交訊息最重要的基本資訊,就是各種外交電報。
外交電報在外交部與總統府間的主要流程:

1.每天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都會與外交部同步收到來自駐外使領館拍回的各種電文,或是由外交部拍給使領館的電報,以上各單位也會同步的擁有一份。並由各自幕僚(如參議、諮議)就該訊息、業務進行瞭解,並擬就意見。
2.每天上午八點三十分例行的「三長會議」討論中,如果有比較重要的外交訊息或事務,則會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3.三長會議結束後,隨即九點半或稍晚與總統的「晨會」中,若有較重要的外交訊息、事務,則將與總統討論,並由總統做最後的決策。相關決策,則由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洽交外交部執行。
以這次「拒絕外國援助」電報為例,整個電報來往的作業流程會是這個樣子………
1.台北時間8月10日,美國和日本均表示願意提供援助時,兩個外館一定同時拍回「美方」、「日方」表示願意提供援助電報。這個時候總統府的總統辦公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及國安會秘書長室與外交部部長與主責司處,一定會同步收到這份電文。
(也就是說:早在10日,總統府一定知道各國表示將提供援助)
2.按例,國際援助往往是由元首親自表示謝忱,所以10日上午的「三長會議」一定會討論,而稍晚三長與總統的「晨會」會將如何回應國際善意,交由總統決定。
3.總統決定如何回覆後,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將告知外交部長處理原則,例如「婉拒」~從這個時間起,外交部才有拍給各外館指示「婉拒援助」的電報。
(也就是說:沒有馬英九的決策,就不會有「婉拒援助」的電報)
4.8月11日外交部拍給各外館要求「婉拒」各國援助的電報拍出,同樣的上述幾個單位也會同時接獲,作為相關決策執行的再確認。
(也就是說:外交部函覆外館拒絕外援電報,總統一定知情)
以上流程由曾擔任總統府相關業務人員提供
2009年8月19日 星期三
蔡主席率黨公職默哀並提出重建規劃建言
蔡英文主席指出,八八水災至今已經第十一天,災區的救援、安置工作還在進行當中,我要代表民進黨對於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救難人員和國軍弟兄、支援的志工以及國際救援人員,表達深深肯定與感謝。在這一次的水災中,我們看到了無數的民眾從四面八方自發性捐款、捐贈物資,或是直接投入志工的工作,這樣的表現,展現了台灣生命共同體的意義,共同承擔災難,這是八八水災當中令人感動不已的記憶。
她進一步表示,尤其是我們發起「黨工當志工」的活動,結合網路報名,立刻有數以百計的年輕學子響應,他們之間就像剛才報告的,是互不認識的,也不計較災區的困難情況,當天就和我們到災區去發送物資,看到他們不畏辛苦、在污泥中,展現最純潔的理想,我們要為他們鼓掌,他們是台灣的希望。
她強調,民進黨在災難中,第一個想到的是怎麼救災。八月八日高雄市就已經展開救援行動及支援中心的運作;八月九日,也召集中央黨部的工作同仁,就是要發動捐款、物資救援和志工投入三大方向。第一時間,我們沒有口水、只有救災。我相信台灣人民感受得到我們的用心,我也相信,我們是一個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的政黨,八月十月開始,我也立刻到各災區去看,我們的縣市長非常地辛苦,都是全力投入救災,黨公職也全力動員,因為大家都知道,解決人民的痛苦是我們的共同責任。民進黨會做南部執政縣市的後盾,繼續做好安置和重建的工作。
蔡主席說,昨天馬總統開了兩個記者會,但是,他沒有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到底我們的政府救災出了什麼問題、犯了什麼錯誤?第二個,到底政府在救災、安置和重建工作上,有什麼具體的政策?我相信全民的印象就是看到一位愛惜形象、急於辯解的總統,卻看不到一位有決策擔當、有領導能力、能夠解決人民痛苦的總統。外界說,馬總統有道歉、沒認錯,這樣的批評其實是不為過的。
她更提到,中央政府在莫拉克颱風期間,完全沒有掌握災情的嚴重性,更沒有整合人力物力投入救援工作,錯過了黃金七十二小時的時間。馬總統沒有以三軍統帥的身分指揮國軍救災,第一時間進入交通中斷的災區,連救災資訊的掌握都仰賴媒體報導,而許多政務官在救災期間的表現,更是狀況外,完全沒有貼近災民的心情。指揮機制的失敗、混亂和延宕,是八八水災救災不力的根源。
我們認為,昨天的記者會沒有讓人民有信心、也不能讓人民安心,這樣的救災團隊已經沒有能力做好重建工作,馬英九總統必須自我反省、承認錯誤,並且立即全面改組政府團隊,才是承擔責任、回應民意的做法。
重建家園的路很漫長,民進黨要求盡速制定「八八水災重建特別條例」,因應巨大的災損,對於中南部受損的農漁民給予直接、完全的補助,對於淹水受災戶也要從寬補償。目前政府的補償標準過嚴,沒有因應災情需要作適當調整,若需重新修法改革也應該盡速進行,但政府依然以舊的標準來因應這次前所未有的災情,反應出政府沒有貼近民意,也沒有瞭解災民需求所在。我們不由得要問:政府真的有到災區探視災民嗎?若有,是否有真心體會災民的需求?
蔡主席再次呼籲政府,在前一階段我們感受不到政府與人民站在一起,希望在下一個階段,政府可以好好表現,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是與人民站在一起。民進黨也將組成「重建諮詢小組」,結合過去執政時期具有921救災經驗的政務官,從下週起實地查訪災區,協助地方政府的災區重建工作;如有必要,他們也會對政府的重建規劃提出建言與協助。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時刻,民主進步黨會盡一切努力,讓人民感受到有人在關切他們的生活與生命,這也是我們作為一個政黨的責任。
此外,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會後表示,因八八水患救災重建尚未步上正軌,段宜康、陳菊中常委在今日會中提案,希望將原訂在九月十九日舉行的全國黨代表大會順延到十月舉行。此提議獲得與會中執委的一致同意,蔡主席並裁示將會議順延到十月十七號,這段期間民進黨將全力投入救災與災後復原工作。
0818DPP新聞稿--蔡英文:馬總統必須嚴正考慮內閣立即改組
針對馬總統召開中外記者會回應救災事宜,民主進步黨主席蔡英文今(18)日表示,總統召開記者會,民眾期待很大,但總統的記者會看不出有對於民眾安心與信心的建構有任何效果。總統對於領導、指揮系統失靈,沒有做出清楚、正面的檢討與回應,希望馬總統採取立即性行動,改正過去一個禮拜中的錯誤。
蔡主席表示,對於事務官層面的究責,我們可以接受等救災到一定程度再來處理。如果領導與指揮系統繼續失靈,那麼後續的救災、重建或其他可能的災害,還是會面臨同樣的問題。顯然這次救災失敗的主因,在於領導、指揮系統的失靈,如果這個失靈的系統,進入下一階段的救災、重建與災民安置工作,仍舊是一個災難。
針對立法院傳出倒閣、網路有人發動罷免總統,蔡主席回應表示,作為負責任的總統,應主動且立即改組內閣,不要等到立法院或民間發動倒閣或罷免,馬總統必須嚴正考慮內閣立即改組。至於國民黨內部傳出發動倒閣,蔡主席則表示不排除合作。
而對於外交部發出婉謝外國援助的電報,馬總統表示很意外,蔡主席表示,這有兩種可能,一是總統知情,由外交部承擔責任,這涉及總統的誠信問題;二是總統不知情,外交自行處理,但這兩種可能對台灣人民而言都是災難,特別是外援問題,總統不知情,外交部代行,令人匪夷所思。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補充表示,馬總統召開記者會顯然是在搶救自己的形象及聲望,既不是救災、也不是救人,只是一直為自己辯解,把責任推給災民。
鄭文燦指出,馬英九在記者會中說災民已經得到教訓,這樣的說法簡直是在傷口灑鹽,非但不瞭解災民的痛,更沒有負起決策領導的責任,所有問題都在為自己辯解。甚至國防部根本沒有在第一時間救災,陳肇敏部長的處理態度是消極的,中央政府也沒有為此承擔責任;當外界質疑劉兆玄院長沒有日以繼夜、積極投入救災,反而跑去染髮,馬英九竟然為其辯解理髮時機,根本無法說服各界。
民進黨要求馬總統、劉兆玄院長及所有政務官於災害期間的所有行程都要公布,甚至八月六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就已經一級開設,所有政務官必須備戰,八月八日隨即傳出災情,因此,我們要求在黃金救援七十二小時內,也就是八月七日到九日三天,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所有參與任務編組的政務官,行程應全部公開。
離譜的是,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負責統籌行政資源,卻傳出八月八日風災當晚吃父親節大餐,甚至還對外宣稱當晚沒有災情傳出;不過,當日晚報頭版已經報導風災情況,身為內閣要員,還有心情吃大餐,還說自己有什麼不對,我們不禁要問,屏東縣林邊鄉當晚滅頂了,難道行政院秘書長沒有資訊。
鄭文燦強調,馬政府團隊在處理救災問題上,犯了許多錯誤,如國防部第一時間沒有指揮部隊投入救援;外交部面對國際援助卻加以拒絕;經濟部長不見了;法務部長到災區發便當,沒有積極準備相驗開立死亡證明書工作;農委會主委以輔選行程為主,沒有投入農損及漁損的勘災;行政院秘書長狀況外,顯然這些官員都應該下台負責;甚至這次檢討層級必須到整個內閣團隊,而不是找一個次長下台平息民怨,民進黨認為總統必須認錯道歉,內閣下台改組。
而針對災害救援期間,國民黨仍在舉行中央委員選舉,準備在8月22日投票,鄭文燦質疑表示,國民黨規定只能以簡訊拉票,事實上改成救災餐會,一樣進行拉票動作,人民在痛苦,他們卻只在乎選舉,連國民黨青年黨代表的建議,都聽不進去,國民黨顯然把救災當作第二位、第三位,將選舉當作最重要的事情,令人非常遺憾。
鄭文燦強調,北市聽障奧運期程延宕,卻動員國軍整修場地,而非投入救災,民進黨市議會黨團將嚴格監督,調查有無圖利得標廠商嫌疑。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衛生署設安心專線安撫災民心情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說,目前已啟動創傷症候群防治機制,包括0800-788995安心專線;災情嚴重區域除出動關懷訪視員,同時啟動災區核心醫院的精神醫療網。
鼓勵患者多傾訴
這類患者在治療上應鼓勵他們接受現實、傾吐心聲及發洩情緒,如經1個月還無法改善,應盡速就醫。台中榮民總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本堂說,部分創傷症候群症患者因本身有焦慮症、強迫症等精神病史,須接受更長期的精神輔導及藥物治療。
創傷症候群小檔案
病因:遭天災、親人亡故等突發重大事件,產生強烈害怕、無助、驚恐等心理壓力,出現不斷回想、逃避、情緒麻木及警覺性增加等症狀。
注意事項:
.親友應多鼓勵患者接受現實
.鼓勵患者與相同經驗者團體分享
.患者盡快回歸正常生活,有助穩定情緒
.鼓勵患者多傾吐心聲、發洩情緒
.若情況持續1個月未改善,應即就醫
資料來源:醫師賴德仁、醫師林本堂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新聞稿(2009/08/18)
另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個人受災戶減輕負擔,以渡過困境,本會亦於今(8/12)日下午邀集銀行同業討論通過,提供個人受災戶原有房屋貸款協助措施如下:
一、個人受災戶原有房屋擔保借款部分,如因受風災影響致還款困難者,建議各銀行應依受災戶之申請,提供貸款本金緩繳2年之措施。
二、原契約約定之貸款期限配合本金緩繳期限往後延長。
三、原契約約定之利率亦請銀行衡酌受災戶還款負擔,提供利率減碼優惠,減碼幅度由銀行自訂之。
四、個人受災戶申請上開緩繳措施,應檢具地方主管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者,並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同時已通函請各會員單位,自98年8月13日至12月31日止,就民眾臨櫃捐款至政府機關或慈善機構開立莫拉克颱風賑災專戶之款項,免收跨行匯款手續費。
八八水災安家計劃
無家可歸災民選擇租屋及購屋可享租金補助或低利貸款外,每人每月可領3000元生活補助金,每戶以5人為限,每戶每月最高1萬5000元,可領取半年。內政部一周內徵詢災民意願。
請記得檢附相關證明且於時間內辦理
[租屋者]
檢附契約影本向縣市政府申請租金賑助,3口以下家庭每戶每月6000元,4口家庭8000元,5口以上1萬元,最長補助2年。
[自購屋者]
可申請「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額度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5年,按中華郵政儲金2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申請租金補助或購屋利息補貼者,不得重複申領其他優惠。
無力購屋、租屋,政府也興建組合屋臨時住宅,或運用國防部備用營舍、教育部閒置校舍等提供暫時棲身。
[銀行貸款]為減輕災民貸款壓力,銀行公會昨初步共識
- 沖走、全倒,舊房貸本息全可展延,5年後再還
- .半倒,利息緩繳半年,之後只需暫繳利息,本金5年後再開始還
- 若房子淹水又還款困難,本息也可緩繳。銀行公會也決議,若連償還能力都沒有的災民,銀行將承受部分債務。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說,擬仿照九二一地震紓困模式,把信貸、車貸、卡債甚至連債務協商災戶全部納入紓困。
據公會紓困草案,本息緩繳半年,半年後可視情況再申請展延,最長緩繳1年。公會提醒,災民只要檢具受災證明,年底前均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延。
此外,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昨宣布,不具備天然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漁民,將另撥款20億元專案補助,預估有2萬5000戶農漁民受益,而符合資格農漁民從今起至月底至鄉鎮市公所申請。農委會將成立13個農業技術服務團,提供復種重建技術支援。
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中華郵政提款、理賠及貸款等相關資訊
1.莫拉克颱風災情慘重,中華郵政公司積極投入賑災行列,為便於受災存簿儲金儲戶提款以應急需,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提供通融提款之應變措施。
2.受災儲戶出具任何身分證明文件或由鄰里長、管區派出所、鄉鎮公所或有身分證證明之親友於提款單上簽註證明,由儲戶本人在提款單上簽名免蓋印鑑,郵局發給臨時儲金簿以人工登帳方式處理;提領金額最高以10萬元為限,惟災民急需可個案放寬通融辦理。
為協助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各地郵局除主動派員關懷及了解郵政壽險保戶急迫需要外,另採取下列措施:
一、受災保戶繳納保費,得於保費寬限期屆滿再延3個月,暫不列停效契約。
二、災區保戶申請補發保險單,免收工本費。
三、由各郵局業務人員主動聯絡保戶,提供快速理賠及相關服務。
四、受災房貸戶得自災害發生日起算3個月內,申請1年寬限期,延後繳付本金,寬限期間只付利息。
五、提供低利修繕貸款:受災戶若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房屋修繕貸款。本貸款利率按指標利率固定加碼0.95%,每戶不動產抵押借款額度為新台幣20萬元至50萬元間。
相關諮詢服務,可洽各地郵局協助辦理或電詢中華郵政顧客服務專線:0800-700-365。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