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八八水災「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捐款收支明細

感謝各方熱心民眾踴躍捐款,為使捐款人能確認捐款有進入救災專用帳戶,特將捐款收支明細公布於此。

8月10日至8月14日收入明細(含收據號碼)

8月15日至9月11日收入明細(含收據號碼)

八八水災收款支出明細 (12.11更新)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七二水災公益勸募活動成果報告書

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七二水災公益勸募活動

成果報告書

一、               活動歷程

  緣2004年7月2日,因敏督利颱風造成我國中部縣市嚴重災損,本會為使災民迅速獲得救助,並期早日重建災區,特發起公益勸募活動;同年7月7日本會設立【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七二賑災專戶】,並即為物資、慰問金之捐贈。至於剩餘款,則視後續災損、其他水災之情況為捐贈,其次序如下:

1、2005年,本會因「612水災」「海棠颱風」,向 鈞部申請作使用計畫之變更,經 鈞部以內授中社字第0940702224號函同意變更在案。

2、2007年,本會因「聖帕颱風」災損,向 鈞部申請作使用計畫之變更,經 鈞部以內授中社字第0960703016號函同意變更在案。

3、2008年,本會因「柯羅莎颱風」災損,向 鈞部申請作使用計畫之變更,經 鈞部以內授中社字第0970002300號函同意變更在案。

4、2009年,本會因「莫拉克颱風」災損,向 鈞部申請作使用計畫之變更,經 鈞部以內授中社字第0980703698號函同意變更在案。

5、本公益勸募活動業於2009年10月 13 日整體作業完竣,故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0條規定,於1個月內向 鈞部提出成果報告書、支出明細及相關證明文件,茲作為備查之用。

二、               活動型態

1、   公益勸募收入:

 (1)          賑災勸募:本會向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設立活期儲蓄存款存摺,並公開向社會大眾勸募現金,以專款專用方式處理賑災繕款。

 (2)          法定利息收入: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之專戶利息收入。

2、   公益勸募支出:

 (1)          現金捐贈方式:現金贈與災損縣市政府、災民,作為重建基金及急需金。

 (2)          物資捐贈方式:購買災民需求物資,以物資方式捐贈災民渡過難關。

 (3)          機械力供應方式:承租卡車、挖土機清除災區。

 (4)          人力供應方式:編列並訓練志工至災區進行服務。

三、               活動成果

1、   募得款支出項目

 (1)          向災民發放慰問金。

 (2)          對災民、災損縣市政府提供賑災物資。

 (3)          租賃卡車、挖土機於災區進行清除工作。

 (4)          新竹縣尖石鄉部落重建工作。

 (5)          災區課後學童輔導計畫。

 (6)          災區志工訓練計畫。

 (7)          志工津貼。

 (8)          行政費用(包含餐費、運費、雜費)。

2、   募得款執行率

 本會於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設立之帳戶: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七二賑災專戶(帳號03100400112326)共收入新台幣16,511,413元(包含捐助收入新台幣16,464,297元及法定利息收入新台幣47,116元);經原本募得款使用用途外,經歷次申請變更使用用途後,共支出新台幣16,511,413元。募得款執行率為100%,並於2009年8月13日對前開帳戶為銷戶。

 

 

 

財團法人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七二賑災專戶收支表

項目

科目

收支金額

收支總計

賑災專戶收入

 

捐助收入

        16,464,297

 

專戶利息收入

               47,116

           16,511,413

賑災捐款支出

七二風災

(敏督利颱風)

志工津貼

             181,197

 

餐費

                 2,526

 

運費

               30,450

 

交通費

               29,071

 

卡車、挖土機等租賃費

          1,079,075

 

慰問金

          7,325,000

 

賑災物資

          1,805,511

 

雜費

               88,920

 

新竹縣尖石鄉部落重建

             465,039

 

災區課後輔導計畫

             223,510

 

溫馨巴士

                 4,623

  

612 水災及海棠颱風

志工訓練計劃

             799,652

  

慰問金

          2,400,000

 

雜費

                    150

 

賑災物資

             100,000

  

聖帕.柯羅莎颱風

慰問金

             693,000

  

八八風災

(莫拉克颱風)

八八水災-捐助高雄縣政府

          1,283,689

           16,511,413

 

2009年10月4日星期日

各縣市停止上班上課訊息

台東10/5停止上班或上課鄉鎮:
大武鄉:明天照常辦公、停止上課
海瑞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金峰鄉:明天照常辦公、停止上課
達仁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延平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屏東10/5停止上班上課鄉鎮

恆春鎮: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車城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滿州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枋山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來義鄉:明天照常辦公、停止上課
獅子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牡丹鄉:明天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宜蘭10/5停止上班上課鄉鎮
全縣今天下午
停止辦公、停止上課

颱風警報

中央氣象局 颱風警報單發布時間:民國98年10月4日6時15分。 警 報 種 類:海上陸上颱風警報。 颱 風 強 度 及 編 號:中度颱風,編號第17號(國際命名:PARMA,中文譯名:芭瑪)

警戒範圍為恆春半島,氣象局同時發布豪雨特報,北部及東半部民眾須嚴防豪雨出現。

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感謝所有志工與國軍

台灣心、台灣情,感謝八八水災所有投入救災的志工與國軍弟兄,讓這份熱心與熱情繼續傳遞下去。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嘉義縣民眾濟助事項

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原重建相關民眾濟助事項
更多相關資訊請上嘉義縣政府網站

相關業務詢問單位:
嘉義縣政府社會局處救助科:05-3620900#229

嘉義縣政府工務處公用事業科:05-3620123 #146、147、400、401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邀請達賴喇嘛來台,為受創國土與人民祈福

這是個令人悲傷的八月。台灣遭逢五十年來,最嚴重的一場水災,南台灣國土受創,廣大人民流離失所。我們之中的許多人,失去了遮風蔽雨的家園,失去了賴以維生的土地,甚至更失去了至親的父母、手足、伴侶。憂傷,籠罩了我們的國家,原本應該是家庭團聚的父親節,變成了一個悲傷的日子。

而目前第一階段救災工作已告一段落,接下來是漫長的重建期。亟待重建的,除了有形的損失,更包括無形的心靈傷害。如何讓人民恢復從悲傷中痊癒,凝聚勇氣克服困境,以順利重建家園,將是眼前的重要任務。我們一定要能從悲傷中,勇敢地站起來,擦乾眼淚,立刻再出發。

所以,今天,南部七縣市首長,在此宣布:我們已共同邀請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於8月31日來台,舉辦演講會,為台灣與受災人民祈福。

達賴喇嘛所代表的意義,不僅僅是西藏的精神領導人,也不只是一位宗教領袖,他更是普世仁愛與和平價值的象徵,長年以慈悲精神撫慰數以億計渴望安慰的心靈,所以才能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肯定。相信透過達賴的祈福與宣講,必能安定災後人心,讓台灣得以重新出發。

而我們也要向大家報告,達賴喇嘛目前已接獲邀請函,並表示相當樂意前來。達賴喇嘛接獲邀請函後表示,過去在北印度地區,也曾親眼目睹同胞遭受土石流之苦,對這次台灣災民的痛苦相當能夠體會;他更表示,台灣人民長年對西藏表現深厚的支持與關懷,所以得悉台灣的災情以後,他也相當掛心,在接到邀請之後,他特別排開預定行程,安排前來台灣,出席此次活動。

目前達賴喇嘛預計8月31至9月4日在台停留,期間將進行講座與對談活動,並親訪災區、撫慰災民。讓我們在這邊,歡迎他的到來,並一起為台灣的未來祈福。

雲林縣長  蘇治芬
嘉義縣長  陳明文
台南市長  許添財
台南縣長  蘇煥智
高雄市長  陳  菊
高雄縣長  楊秋興
屏東縣長  曹啟鴻

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

屏東縣林邊、佳冬淹水救助金已發放

屏東縣林邊佳冬淹水救助金已發放 國民黨昧於事實、造謠抹黑

針對國民黨黨主席吳伯雄質疑屏東縣政府未發放災後補助金,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鄭文燦今(24)日表示,吳伯雄先生於八八水災災期間很少下鄉,難得到了屏東,明明屏東縣林邊、佳冬鄉的淹水補助金已經發放,卻在沒有查明事實的情況下,任意造謠抹黑,進行政治鬥爭,令人遺憾。

鄭 文燦指出,行政院撥給屏東縣政府的十億元墊借款中,八億一千兩百六十萬元用在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佔經費的絕大多數。其中淹水救助金部 分,屏東縣政府在災情嚴重的林邊鄉、佳冬鄉設有十幾個服務站,在三天內針對淹水戶發放救助金,每戶計二萬元整;截至8月21日止,共發放7,017戶,金 額達一億四千多萬元。

鄭文燦遺憾表示,國民黨主席昧於事實、刻意抹黑,如果屏東縣政府將救助金放在自己口袋裡,屏東縣的災民怎會不出來抗議?顯然國民黨中央與地方公職唱雙簧,刻意抹黑屏東縣政府。鄭文燦批評,吳伯雄主席作了非常壞的示範,在人民承受災情痛苦時,企圖從中得到政治利益。

鄭文燦質疑,在第一線認真救災的縣長,居然遭受政治抹黑,這是全民不分朝野、合力救災的表現嗎?希望馬總統與吳主席真正苦民所苦,瞭解真相。國民黨抹黑的舉動,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在災民的傷口上撒鹽。

另 針對外交部長歐鴻鍊臨時缺席我邦交國駐台使節的賑災義賣,鄭文燦批評,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對不起邦交國的愛心。不僅外交部長失禮,外交部次長等到活動快 結束才到場,更是嚴重失職。加上救災期間外交部長歐鴻鍊到捷克打球、駐日代表馮寄台到歐洲旅遊,外交部儼然變成歐洲旅遊局。民進黨要求,外交部應該立刻改 組,歐部長必須認錯、下台。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
  • 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8.126億元
  • 鄉鎮救災復原經費0.95億元
已執行:淹水救助金

  • 林邊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6241戶,已發5189戶
  • 佳冬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2066戶,已發1828戶
另向民間徵用機具之費用支出,各單位自災後至今陸續回報中。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清單

屏東縣政府關於10億元救災經費說明

屏東縣政府23日表示,林邊佳冬服務站三天就發放了7017戶淹水救助金每戶2萬元,總計1億4千萬元!
行政院於8月10日所撥付縣府墊借款10億元,是要讓縣府緊急調度之用,日後還需扣回,現經社會處彙整各鄉鎮公所提報的受災戶情形,該筆款項有8億1260萬元將先用於全縣各鄉鎮受災戶淹水救助金、安遷救助之用,有9500萬元將於24日撥付給鄉鎮救災經費,此外相關潰堤修復之用的經費也從此動用,鄉鎮公所的救災準備金若不夠,只要向縣府提報,縣府就會撥用。

縣府說,救災至今,縣府分從環保署、農委會林務局撥付經費及縣災害準備金,已別撥給受災鄉鎮公所做為緊急清理家園之用的經費為4980萬元,若說縣府留用經費,致使鄉鎮公所苦無經費救災,明顯與事實不符。

縣府表示,農委會林務局有1000萬元的漂流木處理經費,均撥給鄉鎮公所使用,環保署撥付的清理家園經費,也撥付980萬元給鄉鎮公所,另縣府從災害準備金也編列3000萬元做為重災區鄉鎮村里於當地租用機具及購置物品做為家園清理之用。

屏東縣政府有關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編列及使用詳細說明

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

勞保局提供之權益保障措施

災區內投保單位之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得延後半年繳納,不予加徵滯納金

勞保局提供以下權宜措施,保障受災民眾權益:


1. 因風災發生與工作相關之意外,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
如因風災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遭逢意外,過去必須視個案狀況逐一認定,此次風災勞保局將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民眾因職災就醫可免除部分負擔,並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及職災保護家屬補助。


2. 緩繳勞、就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並免徵滯納金

災區內投保單位之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得延後半年繳納,不予加徵滯納金,欠費催收暫不催繳,暫不移送強制執行;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檢附受災證明文件,比照辦理。


3. 民眾申請喪葬津貼可直接切結請領,免附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
由於支出殯葬費收據可能遭毀損或遺失,並為讓民眾迅速領取給付,紓解急難,申請喪葬津貼可檢具切結書,切結確係由其負責埋葬及支出殯葬費用,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喪葬津貼、農保喪葬津貼及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4. 申請勞保遺屬年金及或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也可直接切結請領

如因此次風災導致原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影本遭毀損或遺失,申請人得檢具切結書,切結在學者確仍就學中,即得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5. 簡化給付申請手續,從寬從速核發給付

投保單位因風災無法代為申請,可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免蓋投保單位印信,申請人印章遺失者簽名即可;如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可改用郵政匯票;如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直接連線查詢。寄送申請書件時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勞保局會以專案迅速辦理。


相關申請表格下載

  1. 勞保5個月喪葬津貼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2. 在學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3. 國保喪葬給付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DPP黨團提案之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方案

民進黨黨團主張--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專案輔導之金額提高一倍

  • 房屋現金救助,全倒100萬,半倒最高50萬。
  • 獎勵僱用災民:(1)災區公共工程應優先僱用災民(2)廠商僱用災民失業者,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
  • 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災區災民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為期半年
等多項救助措施方案,讓災區民眾能得到更多的幫助,且簡化流程讓災區民眾不用再費心
詳細措施比較表:

民進黨黨團VS行政院---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比較表

志工救災心得--志工小蘭

八八水災去台南麻豆當義工的觀感

上個星期二深夜到星期六凌晨,我到台南的麻豆災區去當分發物資給每一戶災民的義工。而我之所以能去當義工,是自己在噗浪上面請教很多朋友,也在找尋何處在招募義工,只要有團體徵召,一群人總是比一個人好....閱讀全文

八八莫拉克風災民進黨台中縣黨部捐款明細

感謝各地熱心的朋友,再這段時間對災區的協助
無論是物資的捐助或是捐款,DPP都會將您的愛心送往災區
作最完善的使用與捐贈
以下為台中縣捐款明細,各區捐款明細將會陸續更新
謝謝各位的愛心


台中縣捐款明細

銀行公會通過房屋滅損房貸餘額銀行有條件承受

8月19日銀行公會常務理事會議決議通過:
  1. 受災戶房屋毀損,銀行將視房屋毀損,給予房貸本金及利息缓繳,最長 5年,申請期限至今(98)年12月底。
  2. 「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並拆除完畢,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可不必再清償貸款餘額,申請期限從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
一、個人受災戶利率優惠及展延措施:
(一)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措施:
銀行或發卡機構對各項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請衡酌個人受災戶還款負擔,自行訂定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方案。

(二)展延措施:
借款戶或持卡人確因受災損致還款困難者,銀行或發卡機構得依受災戶之申請,提供展延措施如下:
1.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
(1)「受災戶因房屋全部毀損經清理後仍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緩繳5年。
(2)「受災戶因房屋部分毀損(例如:牆壁破損需進行修繕)經清理後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緩繳5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一般房屋受災戶(例如:淹水戶等)」,房屋貸款本金緩繳2年及利息緩繳0.5年。
2.以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如修繕、週轉用途)或其他擔保貸款:貸款本金緩繳1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個人無擔保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貸款本金利息、信用卡或現金卡應繳款項緩繳0.5年,到期得視受災戶財務還款負擔再延長0.5年。
4.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緩繳1年。

(三)暫緩催收及暫不報送不良信用紀錄
銀行或發卡機構同意於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緩繳期間,對受災戶暫時免予催收及免報送聯徵中心不良信用紀錄。

(四)借款期限順延
展延期限屆滿後,借款人及持卡人應依原契約條件繼續還款,但原借款期限得配合本金緩繳期間往後延長,貸款利息緩繳期間之利息總額得於貸款剩餘期限(含延長之期間)內平均攤還。

(五)暫緩強制執行等
已列逾期放款或逾期帳款但尚未強制執行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於3個月內對擔保品暫緩強制執行或暫緩扣薪;已進入強制執行案件,銀行及發卡機構應先行暫緩執行,於主動了解債務人及擔保品狀況並審慎評估後再行辦理;對保全程序之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應審慎評估後再行決定是否辦理。

(六)申請文件
受災戶申請上開緩繳措施,應檢具地方主管機關(例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者,並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
(一)承受原則:
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毀損,提出申請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得以其因風災毀損而經政府認定之房屋及土地,抵償自用住宅建物及土地部分之貸款餘額。

(二)承受適用對象:
1.須為自用住宅因莫拉克風災造成建物毀損,或建物及土地滅失,且經政府機關(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認定滅失或全部毀損並經拆除者。
2.以受災戶提供其自用住宅為擔保,向銀行申借之購屋貸款為限。
3.受災戶有數棟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者,僅能就其中1棟申請承受。

(三)承受額度:
依受災戶生命財產損失程度及有無償債能力等原則,區分為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或僅承受建物部分貸款二種情形:
1.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
受災戶本人或配偶死亡、或受重大傷害、或受災戶本人及配偶無償債能力、或土地已流失且查無其他財產可供求償者,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毀損之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及土地貸款餘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2.承受建物部分貸款
前列情形以外之受災戶,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之毀損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部分貸款餘額扣除銀行查獲受災戶其他可供求償財產之價值後所得之金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四)受理期限:暫訂98年9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嗣後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再行調整)

(五)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受災戶之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並拆除完畢後,檢具下列文件向原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1.政府機關出具房屋因風災滅失或毀損須拆除之證明文件,或經銀行實地勘查房屋已滅失或毀損拆除屬實者。
2.房地登記簿謄本或房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地價稅收據、房屋稅籍證明)。
3.戶籍資料影本。
4.切結未重複申請承受之書面聲明。
5.其他相關文件。

三、企業受災戶原貸款協助措施:
本會為因應金融海嘯,已訂有企業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機制之紓困措施,受災企業如有需要,依循上開機制向經濟部紓困窗口申請債務協處,或由各銀行衡酌個案情形自行與企業受災戶協商處理。

四、銀行對受災戶其他協助事項
(一)台灣銀行等七行庫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
為提供災區受災民眾相關貸款諮詢服務,本會已協調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及台灣中小企銀等7家行庫,自98年8月15日至98年11月20日(包括例假日),共計14週,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提供相關協助。

(二)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080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
本會已洽請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供受災戶洽詢莫拉克風災各項貸款、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案件之協助措施。

0819銀行公會新聞稿

馬英九對於「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總統府兩位副秘書長中有一位是負責國際事務的副秘書長,處理各項相關業務,其中一項例行性的工作就是審閱外交電報:包括各駐外使領館電告外交部本部的電文,以及外交部拍給各使領館指示工作原則的「覆電」。

昨天馬英九在國際媒體前再度對「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97年修憲後,總統處理國防、外交的憲法職權漸漸明確,在國防上,總統透過每週、月例行的「大、小軍談」管理國防事務,外交上就以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為主要幕僚,透過例行會議把較重要的外交訊息報告總統,由總統做最後的決定。而這三長獲得外交訊息最重要的基本資訊,就是各種外交電報。

外交電報在外交部與總統府間的主要流程:

1.每天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都會與外交部同步收到來自駐外使領館拍回的各種電文,或是由外交部拍給使領館的電報,以上各單位也會同步的擁有一份。並由各自幕僚(如參議、諮議)就該訊息、業務進行瞭解,並擬就意見。

2.每天上午八點三十分例行的「三長會議」討論中,如果有比較重要的外交訊息或事務,則會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3.三長會議結束後,隨即九點半或稍晚與總統的「晨會」中,若有較重要的外交訊息、事務,則將與總統討論,並由總統做最後的決策。相關決策,則由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洽交外交部執行。

以這次「拒絕外國援助」電報為例,整個電報來往的作業流程會是這個樣子………

1.台北時間8月10日,美國和日本均表示願意提供援助時,兩個外館一定同時拍回「美方」、「日方」表示願意提供援助電報。這個時候總統府的總統辦公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及國安會秘書長室與外交部部長與主責司處,一定會同步收到這份電文。
(也就是說:早在10日,總統府一定知道各國表示將提供援助)

2.按例,國際援助往往是由元首親自表示謝忱,所以10日上午的「三長會議」一定會討論,而稍晚三長與總統的「晨會」會將如何回應國際善意,交由總統決定。

3.總統決定如何回覆後,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將告知外交部長處理原則,例如「婉拒」~從這個時間起,外交部才有拍給各外館指示「婉拒援助」的電報。
(也就是說:沒有馬英九的決策,就不會有「婉拒援助」的電報)

4.8月11日外交部拍給各外館要求「婉拒」各國援助的電報拍出,同樣的上述幾個單位也會同時接獲,作為相關決策執行的再確認。
(也就是說:外交部函覆外館拒絕外援電報,總統一定知情)

以上流程由曾擔任總統府相關業務人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