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馬英九對於「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總統府兩位副秘書長中有一位是負責國際事務的副秘書長,處理各項相關業務,其中一項例行性的工作就是審閱外交電報:包括各駐外使領館電告外交部本部的電文,以及外交部拍給各使領館指示工作原則的「覆電」。

昨天馬英九在國際媒體前再度對「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97年修憲後,總統處理國防、外交的憲法職權漸漸明確,在國防上,總統透過每週、月例行的「大、小軍談」管理國防事務,外交上就以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為主要幕僚,透過例行會議把較重要的外交訊息報告總統,由總統做最後的決定。而這三長獲得外交訊息最重要的基本資訊,就是各種外交電報。

外交電報在外交部與總統府間的主要流程:

1.每天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都會與外交部同步收到來自駐外使領館拍回的各種電文,或是由外交部拍給使領館的電報,以上各單位也會同步的擁有一份。並由各自幕僚(如參議、諮議)就該訊息、業務進行瞭解,並擬就意見。

2.每天上午八點三十分例行的「三長會議」討論中,如果有比較重要的外交訊息或事務,則會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3.三長會議結束後,隨即九點半或稍晚與總統的「晨會」中,若有較重要的外交訊息、事務,則將與總統討論,並由總統做最後的決策。相關決策,則由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洽交外交部執行。

以這次「拒絕外國援助」電報為例,整個電報來往的作業流程會是這個樣子………

1.台北時間8月10日,美國和日本均表示願意提供援助時,兩個外館一定同時拍回「美方」、「日方」表示願意提供援助電報。這個時候總統府的總統辦公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及國安會秘書長室與外交部部長與主責司處,一定會同步收到這份電文。
(也就是說:早在10日,總統府一定知道各國表示將提供援助)

2.按例,國際援助往往是由元首親自表示謝忱,所以10日上午的「三長會議」一定會討論,而稍晚三長與總統的「晨會」會將如何回應國際善意,交由總統決定。

3.總統決定如何回覆後,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將告知外交部長處理原則,例如「婉拒」~從這個時間起,外交部才有拍給各外館指示「婉拒援助」的電報。
(也就是說:沒有馬英九的決策,就不會有「婉拒援助」的電報)

4.8月11日外交部拍給各外館要求「婉拒」各國援助的電報拍出,同樣的上述幾個單位也會同時接獲,作為相關決策執行的再確認。
(也就是說:外交部函覆外館拒絕外援電報,總統一定知情)

以上流程由曾擔任總統府相關業務人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