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個人及企業貸款資訊

本國銀行自行辦理之天然災害相關貸款
(七家公股銀行目前統一以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蓄利息(98/8/10為1.125%)加1%,機動計息)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莫拉克颱風受災企業協助措施
2.莫拉克風災災害救助及專案貸款相關措施

●金管會
1.莫拉克颱風災害專案貸款金融協助措施
2.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災後重建金融協助措施


臺灣銀行 02-23493497
天然災害受災戶復建貸款 按台銀授信利率規定計收
1.企業受災戶每戶最高5000萬元
2.個人受災戶每戶最高300萬元

合作金庫銀行 營業部02-23118811#437
中小企業天然災害重建復興貸款依該行基本放款利率減二碼
受損之營業場所、廠房、設備整修費用暨恢復營建必需購充原物料所需之資金

臺灣土地銀行 營業部02-23483352、3353
天然災區房屋整修及重建貸款按該行公告指標利率暨加碼標準機動調整(另依該行規定計收開辦費)。
重建房屋貸款:以重建所需建造費用之7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
整修房屋貸款:以整修所需費用之8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華南商業銀行 營業部02-66181539#1658
天然災害復建貸款洽該行商議後議定,較一般貸款利率優惠。
依申請人(企業或個人)受災情形評估核定,最高以復建所需資金之八成為限。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營業部02-25597171#3149
天然災害復建貸款洽該行商議後議定,較一般貸款利率優惠。
依申請人(企業或個人)受災情形評估核定,最高以復建所需資金之八成為限。

聯邦商業銀行 營業部02-27180001#2354
天然災害復建貸款洽該行商議後議定,較一般貸款利率優惠。
依申請人(企業或個人)受災情形評估核定,最高以復建所需資金之八成為限。

第一商業銀行 營業部02-23481228
天然災害紓困貸款要點
(一)企業戶:徵足額擔保品者按中華郵政2 年期定儲存機動利率加 1.30% 機動計息;未徵足額擔保品者按中華郵政 2 年期定儲存機動利率加 1.60% 機動計息
(二)個人戶:徵足額擔保品者按本行放款指數利率加 1.335% 機動計息;未徵足額擔保品者按本行放款指數利率加 依申請人受災情形評估核定,最高不得超過重建或復舊支出(成本)之8成。

彰化商業銀行 營業部02-25362951#2136或#2122
個人及企業災害專案貸款
1.個人貸款:足額擔保品者按彰銀定儲利率指數加0.58%以上機動計息
2.企業貸款:皆按中華郵政1年期定儲利率加碼以上機動計息。
(1)營運週轉金貸款加1.03%(2)修繕貸款第1年加1.03%,第2年起改按加1.33% (3)資本性支出貸款擔保放款加
0.83%,第2年起改按加1.13% 個人每戶最高50萬元;企業營運週轉金及修繕貸款以不超過復建營業計畫所需資金8成為限,最高限額1,000萬,資本性支出貸款以必需資金之8成為限
註:1.貸款方案僅供參考,實際貸款條件及利率,請逕洽各銀行辦理。
2.企業或個人之不動產及設備已有辦理貸款設定者,如有重(復)建或修繕之需求,建議先洽詢原貸款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