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屏東縣林邊、佳冬淹水救助金已發放
針對國民黨黨主席吳伯雄質疑屏東縣政府未發放災後補助金,民主進步黨發言人鄭文燦今(24)日表示,吳伯雄先生於八八水災災期間很少下鄉,難得到了屏東,明明屏東縣林邊、佳冬鄉的淹水補助金已經發放,卻在沒有查明事實的情況下,任意造謠抹黑,進行政治鬥爭,令人遺憾。
鄭 文燦指出,行政院撥給屏東縣政府的十億元墊借款中,八億一千兩百六十萬元用在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佔經費的絕大多數。其中淹水救助金部 分,屏東縣政府在災情嚴重的林邊鄉、佳冬鄉設有十幾個服務站,在三天內針對淹水戶發放救助金,每戶計二萬元整;截至8月21日止,共發放7,017戶,金 額達一億四千多萬元。
鄭文燦遺憾表示,國民黨主席昧於事實、刻意抹黑,如果屏東縣政府將救助金放在自己口袋裡,屏東縣的災民怎會不出來抗議?顯然國民黨中央與地方公職唱雙簧,刻意抹黑屏東縣政府。鄭文燦批評,吳伯雄主席作了非常壞的示範,在人民承受災情痛苦時,企圖從中得到政治利益。
鄭文燦質疑,在第一線認真救災的縣長,居然遭受政治抹黑,這是全民不分朝野、合力救災的表現嗎?希望馬總統與吳主席真正苦民所苦,瞭解真相。國民黨抹黑的舉動,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在災民的傷口上撒鹽。
另 針對外交部長歐鴻鍊臨時缺席我邦交國駐台使節的賑災義賣,鄭文燦批評,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對不起邦交國的愛心。不僅外交部長失禮,外交部次長等到活動快 結束才到場,更是嚴重失職。加上救災期間外交部長歐鴻鍊到捷克打球、駐日代表馮寄台到歐洲旅遊,外交部儼然變成歐洲旅遊局。民進黨要求,外交部應該立刻改 組,歐部長必須認錯、下台。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
- 因災死亡、失蹤、重傷、淹水及安遷救助:8.126億元
- 鄉鎮救災復原經費:0.95億元
- 林邊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6241戶,已發5189戶
- 佳冬鄉淹水救助金每戶20000元:應發2066戶,已發1828戶
屏東縣 行政院10億元墊借款 編列情形清單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勞保局提供之權益保障措施
勞保局提供以下權宜措施,保障受災民眾權益:
1. 因風災發生與工作相關之意外,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
如因風災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遭逢意外,過去必須視個案狀況逐一認定,此次風災勞保局將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民眾因職災就醫可免除部分負擔,並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及職災保護家屬補助。
2. 緩繳勞、就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並免徵滯納金
災區內投保單位之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得延後半年繳納,不予加徵滯納金,欠費催收暫不催繳,暫不移送強制執行;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檢附受災證明文件,比照辦理。
3. 民眾申請喪葬津貼可直接切結請領,免附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
由於支出殯葬費收據可能遭毀損或遺失,並為讓民眾迅速領取給付,紓解急難,申請喪葬津貼可檢具切結書,切結確係由其負責埋葬及支出殯葬費用,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喪葬津貼、農保喪葬津貼及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4. 申請勞保遺屬年金及或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也可直接切結請領
如因此次風災導致原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影本遭毀損或遺失,申請人得檢具切結書,切結在學者確仍就學中,即得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申請人寄送申請書件時,請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
5. 簡化給付申請手續,從寬從速核發給付
投保單位因風災無法代為申請,可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免蓋投保單位印信,申請人印章遺失者簽名即可;如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可改用郵政匯票;如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直接連線查詢。寄送申請書件時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勞保局會以專案迅速辦理。
相關申請表格下載
- 勞保5個月喪葬津貼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 在學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 國保喪葬給付切結書(限莫拉克颱風受災戶)
2009年8月20日 星期四
DPP黨團提案之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方案
- 房屋現金救助,全倒100萬,半倒最高50萬。
- 獎勵僱用災民:(1)災區公共工程應優先僱用災民(2)廠商僱用災民失業者,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
- 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災區災民免繳個人應負之勞保費為期半年
詳細措施比較表:
民進黨黨團VS行政院---八八水災各項救助措施比較表
銀行公會通過房屋滅損房貸餘額銀行有條件承受
- 受災戶房屋毀損,銀行將視房屋毀損,給予房貸本金及利息缓繳,最長 5年,申請期限至今(98)年12月底。
- 「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並拆除完畢,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可不必再清償貸款餘額,申請期限從今年9月1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
(一)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措施:
銀行或發卡機構對各項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請衡酌個人受災戶還款負擔,自行訂定利率減碼或優惠還款方案。
(二)展延措施:
借款戶或持卡人確因受災損致還款困難者,銀行或發卡機構得依受災戶之申請,提供展延措施如下:
1.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
(1)「受災戶因房屋全部毀損經清理後仍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緩繳5年。
(2)「受災戶因房屋部分毀損(例如:牆壁破損需進行修繕)經清理後仍堪使用」,房屋貸款本金緩繳5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一般房屋受災戶(例如:淹水戶等)」,房屋貸款本金緩繳2年及利息緩繳0.5年。
2.以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如修繕、週轉用途)或其他擔保貸款:貸款本金緩繳1年及利息緩繳0.5年。
3.個人無擔保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貸款本金利息、信用卡或現金卡應繳款項緩繳0.5年,到期得視受災戶財務還款負擔再延長0.5年。
4.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債務協商履約戶應繳款項緩繳1年。
(三)暫緩催收及暫不報送不良信用紀錄
銀行或發卡機構同意於貸款利息、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應繳款項緩繳期間,對受災戶暫時免予催收及免報送聯徵中心不良信用紀錄。
(四)借款期限順延
展延期限屆滿後,借款人及持卡人應依原契約條件繼續還款,但原借款期限得配合本金緩繳期間往後延長,貸款利息緩繳期間之利息總額得於貸款剩餘期限(含延長之期間)內平均攤還。
(五)暫緩強制執行等
已列逾期放款或逾期帳款但尚未強制執行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於3個月內對擔保品暫緩強制執行或暫緩扣薪;已進入強制執行案件,銀行及發卡機構應先行暫緩執行,於主動了解債務人及擔保品狀況並審慎評估後再行辦理;對保全程序之案件,銀行或發卡機構應審慎評估後再行決定是否辦理。
(六)申請文件
受災戶申請上開緩繳措施,應檢具地方主管機關(例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受災證明書,或經銀行調查遭受損失屬實者,並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
(一)承受原則:
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毀損,提出申請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得以其因風災毀損而經政府認定之房屋及土地,抵償自用住宅建物及土地部分之貸款餘額。
(二)承受適用對象:
1.須為自用住宅因莫拉克風災造成建物毀損,或建物及土地滅失,且經政府機關(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認定滅失或全部毀損並經拆除者。
2.以受災戶提供其自用住宅為擔保,向銀行申借之購屋貸款為限。
3.受災戶有數棟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者,僅能就其中1棟申請承受。
(三)承受額度:
依受災戶生命財產損失程度及有無償債能力等原則,區分為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或僅承受建物部分貸款二種情形:
1.承受建物及土地貸款
受災戶本人或配偶死亡、或受重大傷害、或受災戶本人及配偶無償債能力、或土地已流失且查無其他財產可供求償者,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毀損之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及土地貸款餘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2.承受建物部分貸款
前列情形以外之受災戶,經原貸款金融機構之同意,就借款戶之毀損自用住宅至98年8月8日止尚未償還之建物部分貸款餘額扣除銀行查獲受災戶其他可供求償財產之價值後所得之金額,金融機構予以承受。
(四)受理期限:暫訂98年9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嗣後配合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再行調整)
(五)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受災戶之自用住宅滅失或毀損並拆除完畢後,檢具下列文件向原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1.政府機關出具房屋因風災滅失或毀損須拆除之證明文件,或經銀行實地勘查房屋已滅失或毀損拆除屬實者。
2.房地登記簿謄本或房地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地價稅收據、房屋稅籍證明)。
3.戶籍資料影本。
4.切結未重複申請承受之書面聲明。
5.其他相關文件。
三、企業受災戶原貸款協助措施:
本會為因應金融海嘯,已訂有企業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機制之紓困措施,受災企業如有需要,依循上開機制向經濟部紓困窗口申請債務協處,或由各銀行衡酌個案情形自行與企業受災戶協商處理。
四、銀行對受災戶其他協助事項
(一)台灣銀行等七行庫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
為提供災區受災民眾相關貸款諮詢服務,本會已協調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及台灣中小企銀等7家行庫,自98年8月15日至98年11月20日(包括例假日),共計14週,輪派人員進駐「行政院南部風災服務小組」提供相關協助。
(二)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080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
本會已洽請各銀行或發卡機構提供免付費諮詢專線電話,供受災戶洽詢莫拉克風災各項貸款、信用卡、現金卡或債務協商案件之協助措施。
0819銀行公會新聞稿
馬英九對於「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昨天馬英九在國際媒體前再度對「拒絕外援」的電報表示不知情,是公然說謊。
97年修憲後,總統處理國防、外交的憲法職權漸漸明確,在國防上,總統透過每週、月例行的「大、小軍談」管理國防事務,外交上就以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為主要幕僚,透過例行會議把較重要的外交訊息報告總統,由總統做最後的決定。而這三長獲得外交訊息最重要的基本資訊,就是各種外交電報。
外交電報在外交部與總統府間的主要流程:

1.每天秘書長、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以及國安會秘書長都會與外交部同步收到來自駐外使領館拍回的各種電文,或是由外交部拍給使領館的電報,以上各單位也會同步的擁有一份。並由各自幕僚(如參議、諮議)就該訊息、業務進行瞭解,並擬就意見。
2.每天上午八點三十分例行的「三長會議」討論中,如果有比較重要的外交訊息或事務,則會進行討論,交換意見。
3.三長會議結束後,隨即九點半或稍晚與總統的「晨會」中,若有較重要的外交訊息、事務,則將與總統討論,並由總統做最後的決策。相關決策,則由負責外交的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洽交外交部執行。
以這次「拒絕外國援助」電報為例,整個電報來往的作業流程會是這個樣子………
1.台北時間8月10日,美國和日本均表示願意提供援助時,兩個外館一定同時拍回「美方」、「日方」表示願意提供援助電報。這個時候總統府的總統辦公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及國安會秘書長室與外交部部長與主責司處,一定會同步收到這份電文。
(也就是說:早在10日,總統府一定知道各國表示將提供援助)
2.按例,國際援助往往是由元首親自表示謝忱,所以10日上午的「三長會議」一定會討論,而稍晚三長與總統的「晨會」會將如何回應國際善意,交由總統決定。
3.總統決定如何回覆後,副秘書長或國安會秘書長將告知外交部長處理原則,例如「婉拒」~從這個時間起,外交部才有拍給各外館指示「婉拒援助」的電報。
(也就是說:沒有馬英九的決策,就不會有「婉拒援助」的電報)
4.8月11日外交部拍給各外館要求「婉拒」各國援助的電報拍出,同樣的上述幾個單位也會同時接獲,作為相關決策執行的再確認。
(也就是說:外交部函覆外館拒絕外援電報,總統一定知情)
以上流程由曾擔任總統府相關業務人員提供
2009年8月19日 星期三
蔡主席率黨公職默哀並提出重建規劃建言
蔡英文主席指出,八八水災至今已經第十一天,災區的救援、安置工作還在進行當中,我要代表民進黨對於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救難人員和國軍弟兄、支援的志工以及國際救援人員,表達深深肯定與感謝。在這一次的水災中,我們看到了無數的民眾從四面八方自發性捐款、捐贈物資,或是直接投入志工的工作,這樣的表現,展現了台灣生命共同體的意義,共同承擔災難,這是八八水災當中令人感動不已的記憶。
她進一步表示,尤其是我們發起「黨工當志工」的活動,結合網路報名,立刻有數以百計的年輕學子響應,他們之間就像剛才報告的,是互不認識的,也不計較災區的困難情況,當天就和我們到災區去發送物資,看到他們不畏辛苦、在污泥中,展現最純潔的理想,我們要為他們鼓掌,他們是台灣的希望。
她強調,民進黨在災難中,第一個想到的是怎麼救災。八月八日高雄市就已經展開救援行動及支援中心的運作;八月九日,也召集中央黨部的工作同仁,就是要發動捐款、物資救援和志工投入三大方向。第一時間,我們沒有口水、只有救災。我相信台灣人民感受得到我們的用心,我也相信,我們是一個把人民放在第一位的政黨,八月十月開始,我也立刻到各災區去看,我們的縣市長非常地辛苦,都是全力投入救災,黨公職也全力動員,因為大家都知道,解決人民的痛苦是我們的共同責任。民進黨會做南部執政縣市的後盾,繼續做好安置和重建的工作。
蔡主席說,昨天馬總統開了兩個記者會,但是,他沒有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到底我們的政府救災出了什麼問題、犯了什麼錯誤?第二個,到底政府在救災、安置和重建工作上,有什麼具體的政策?我相信全民的印象就是看到一位愛惜形象、急於辯解的總統,卻看不到一位有決策擔當、有領導能力、能夠解決人民痛苦的總統。外界說,馬總統有道歉、沒認錯,這樣的批評其實是不為過的。
她更提到,中央政府在莫拉克颱風期間,完全沒有掌握災情的嚴重性,更沒有整合人力物力投入救援工作,錯過了黃金七十二小時的時間。馬總統沒有以三軍統帥的身分指揮國軍救災,第一時間進入交通中斷的災區,連救災資訊的掌握都仰賴媒體報導,而許多政務官在救災期間的表現,更是狀況外,完全沒有貼近災民的心情。指揮機制的失敗、混亂和延宕,是八八水災救災不力的根源。
我們認為,昨天的記者會沒有讓人民有信心、也不能讓人民安心,這樣的救災團隊已經沒有能力做好重建工作,馬英九總統必須自我反省、承認錯誤,並且立即全面改組政府團隊,才是承擔責任、回應民意的做法。
重建家園的路很漫長,民進黨要求盡速制定「八八水災重建特別條例」,因應巨大的災損,對於中南部受損的農漁民給予直接、完全的補助,對於淹水受災戶也要從寬補償。目前政府的補償標準過嚴,沒有因應災情需要作適當調整,若需重新修法改革也應該盡速進行,但政府依然以舊的標準來因應這次前所未有的災情,反應出政府沒有貼近民意,也沒有瞭解災民需求所在。我們不由得要問:政府真的有到災區探視災民嗎?若有,是否有真心體會災民的需求?
蔡主席再次呼籲政府,在前一階段我們感受不到政府與人民站在一起,希望在下一個階段,政府可以好好表現,讓人民感受到政府是與人民站在一起。民進黨也將組成「重建諮詢小組」,結合過去執政時期具有921救災經驗的政務官,從下週起實地查訪災區,協助地方政府的災區重建工作;如有必要,他們也會對政府的重建規劃提出建言與協助。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時刻,民主進步黨會盡一切努力,讓人民感受到有人在關切他們的生活與生命,這也是我們作為一個政黨的責任。
此外,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會後表示,因八八水患救災重建尚未步上正軌,段宜康、陳菊中常委在今日會中提案,希望將原訂在九月十九日舉行的全國黨代表大會順延到十月舉行。此提議獲得與會中執委的一致同意,蔡主席並裁示將會議順延到十月十七號,這段期間民進黨將全力投入救災與災後復原工作。
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
民進黨展開八八水災救助及重建行動
民主進步黨於8/14針對「八八水災救助及重建行動」,邀集前政務官、智庫學者專家進行討論,由蔡英文主席主持,會中達成下列決議:
1. 成立「八八水災重建諮詢工作小組」。由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前交通部次長賀陳旦擔任共同召集人,對民進黨執政受災縣市,建立長期、定期的溝通諮詢管道,並協助提出重建白皮書,以及立法院相關提案,即日起開始運作。
2. 政府應以蒼生為念,儘速辦理災民的安置及濟助措施。對於立即救災部份,民進黨對馬政府的具體訴求包括:加速動用國軍部隊救人、主動向國外求援、積極主動調查災情、安撫災民並給予創傷後的心靈照顧、立即撥款照顧災民生活,以及整頓環境衛生,防止疫情擴散。
3. 中央政府應負起全責,統籌指揮,有效運用中央及地方資源,通力合作,儘速恢復人民正常生活。這次的莫那克颱風造成的損害,影響範圍跨越半數以上的縣市,已經是全國性的災害,非地方政府所能承擔。因此中央政府要為救災安置、補償紓困、以及復原重建,負起完全的責任,並與地方通力合作,儘速恢復人民正常生活。
4. 專責機關負責執行,並加重權責,以減少部會協調聯繫及行政機關的無效率的程序及限制。行政院應立即提出災後重建復原特別條例,(立法院並應以最快速度完成審議,必要時以召開臨時會或提前開議因應,)並仿照民進黨執政後的九二一重建模式,在災害最慘重的南台灣設立專責的機構負責,統一事權。
5. 重建經費比照九二一重建,應充足並由政府全部負擔,但政府必須負責預算資源調整,以兼顧財政平衡。考量本次災情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對許多家庭、村落、鄉鎮的全面性的破壞,以及公共設施與農業損害之嚴重,重建經費應有足夠的規模,應由政府負擔的就不應轉嫁給人民。但中央政府亦應負起完全的財政平衡責任,檢討目前年度與特別預算中的不當規劃,移緩濟急,並以四年五千億特別預算挹注重建經費,亦可同樣達到振興經濟、擴大內需的效果。
6. 國土復育條例與復育計畫應加速通過及執行。本次水患證明,過去國民黨杯葛民進黨執政時提出的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復育計畫,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必須負起完全的責任!馬政府應以最快速度提出國土復育條例與執行方案,拿出魄力徹底執行,以避免下次天災造成台灣人民更大的生命財產損失。同時,也因此次水災,造成大量農地受損,對於安全存糧問題,提醒馬政府應予以重視及早處理,切勿輕忽!
蔡英文主席在會後表示,民進黨除組成工作隊及募集物資前往災區協助災民外,亦同時募集民間賑災款,民進黨現已捐助高雄縣政府1000萬、屏東縣政府600萬,第二階段將捐助嘉義縣及台南縣政府各500萬,目前捐款還在累積當中,接下來會依各縣市災民的需求予以協助,儘速解決災民當前面臨的困難。
志工台灣 by 蕭美琴
我們的志工團裡,有許多年輕的學生。有人說他們是草莓世代。但是,跟著我們走的年輕人,每一個都非常認真且願意吃苦。在烈日下,這個三十人的志工與黨工所結合的團隊,一天搬運了上千箱的礦泉水,加上數百箱的清潔劑與漂白水、乾糧、到淹水災民家門口,交到他們的手上。沒有一句怨言,也沒有人喊累。甚至是年輕瘦弱的美眉,也不怕日曬,照樣扛著大箱的礦泉水到災民家門口,還和災民寒暄聽他們訴苦。團隊中除了學生之外,也有退休的外商經理、教員。甚至是幾位說現在失業中,沒有錢捐款,但有的是時間和體力,於是就報名參與義工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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